【信息时间: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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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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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程名称 |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中心城区原水管线建设项目(三期)初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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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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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按首字母进行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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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克拉玛依市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人)、陕西长之河工程有限公司(成员) |
新疆原创城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建材新疆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成员) |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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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设计费下浮率:45%; |
设计费下浮率:45%; |
设计费下浮率:45%; |
设计费下浮率:45%; |
设计费下浮率: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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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周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天(日历日)完成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成果文件的编制;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5 天(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编制工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天(日历日)完成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成果文件的编制;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5天(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编制工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天(日历日)完成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成果文件的编制;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5天(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编制工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天(日历日)完成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成果文件的编制;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5天(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编制工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天(日历日)完成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成果文件的编制;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5天(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编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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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项目负责人 |
王瑞青 |
彭华 |
杨忠明 |
李志刚 |
韩远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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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高级工程师 编号:0800102432 |
高级工程师 编号:00019145 |
高级工程师 编号:(2004)12506 |
高级工程师 编号:09040985 |
高级工程师 编号:23320100207112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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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测量项目负责人 |
王平教 |
王江 |
任伟 |
蔡志伟 |
管军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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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测量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编号:AY063300326 |
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编号:AY20256600012 |
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编号:AY206500384 |
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编号:AY20135000319 |
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编号:AY2009440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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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信息 |
设计项目负责人:王瑞青;勘察项目负责人:王平教;给排水负责人:宋丽敏;给排水设计:朱涛;结构负责人:蔡广兰; 结构设计:羊平;电气负责人:谭桂林; 电气设计人:田春燕;电信负责人:向娟;电信设计人:张瑞雪;道路负责人:范晓旦;道路设计:胡晓萍;总图负责人:李晨;总图设计人:张成伟;勘察人员:田晓磊、汪东辉; 测量负责人:张元琦;测量人员:王宏宇、秦俊超;造价负责人:仲怡;造价编制人:陈阳。 |
设计项目负责人:彭华;勘察、测量项目负责人:王江;勘察、测量设计:凌应龙; 建筑专业负责人:钟高玉;建筑设计:闫伊莎;结构专业负责人:彭守文;结构设计:贾松刚;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梁强;给水排水设计:何亮;暖通专业负责人:孙静;暖通设计:张亚茹;电气专业负责人:周立山;电气设计:李权;造价负责人:李海凤;造价编制:李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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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项目负责人:杨忠明;项目勘察、测量负责人:任伟;技术负责人:陈天久;建筑负责人:任晓亮;建筑设计:胡伟;场地、道路、结构负责人:辛红军;场地、道路、结构设计:王红军;给排水校审:赵马军;给排水负责人:周顺;暖通校审:刘琳;暖通负责人:刘玉玲;暖通设计:费毅辉;电气校审:代艳红;电气负责人:肖永常;电气设计:吴利华;造价负责人:韩学伟;造价编制:兰晓辉;项目勘察人员:曾令杰;项目测量人员:唐敏。 |
设计负责人:李志刚;勘察项目负责人:蔡志伟;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兰秋玲、张春雷;设备专业设计人员:任啸、冯星辉;建筑专业设计人员:吴雷、周丽;结构专业设计人员:黄建飞、方明宇;电气专业设计人员:刘忠林、王一玮;勘察人员:高磊、冯兴法;造价负责人:刘永兴;造价编制:杨清珍。 |
设计负责人:韩远忠;勘察项目负责人:管军武;给排水负责人:李钦;给排水设计人员:吕鹏飞;设备负责人:王荣刚;设备设计人员:孟战兵;建筑负责人:董群;建筑设计人员:孙鹏彬;结构负责人:李国萍;结构设计人员:凯赛尔·艾尼;电气负责人:刘响玲;电气设计人员:朱越玥;勘察人员:唐觅知;造价负责人:王永才;造价编制:王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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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情况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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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出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联系人: 田学龙、柏袁帅 联系方式:0990-6264832 0990-6231083。 监督管理部门: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990-6263489。 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定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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