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小拐乡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克区发改发[2026]7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100.0%,项目法人为张旭,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区小拐乡
2.项目规模:新建68.55km的灌溉管道,其中包括19.62km的DN800玻璃钢分干管和11.56km的DN400-DN500支管及37.37km的DN200PE首部连接管。配套设施涵盖18座分水井、5座计量井、4座调流调压阀井,以及检查井、进排气井、放空井各28座;关停40口机井,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封填10口机井。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0200390900020300100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小拐乡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
346 |
8902.58 |
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小拐乡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EPC总承包的全过程服务,包含工程施工图阶段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设代服务、设计配合、负责完成所有施工过程中需要管道等各类交叉建构筑物相应施工任务(含批复所需的各项专题报告及专项施工方案);工程设备采购、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程的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同时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工程采购、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行、竣工图、验收、移交等完成本项目必须完成的一切工作(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范围内的所有的内容)。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水利水电相关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3)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行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本次招标不接受依法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投标;(4)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本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各投标企业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5.投标人业绩要求:(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水利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类似水利工程业绩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含 2000 万元)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工程总承包业绩由牵头人提供。
(2)施工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水利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类似水利工程业绩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工程施工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
(3)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初步设计批复日期为准),承担过的类似水利工程不得少于 1 项(类似水利工程业绩指:单项项目投资额不低于 2000万元(含2000 万元)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类似水利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类似水利工程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 2000万元(含2000万元)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项目投资额不低于 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
(5)业绩资料:①如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的业绩需提供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②如提供设计负责人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日期以初步设计批复日期为准。③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姓名及身份)。
6.本项目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并满足以下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项目的投标;②联合体成员之间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6年06月23日至2026年0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15日10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克拉玛依市水务局
八、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云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32号 | 地 址 | 克拉玛依市经四街10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号楼15楼 |
| 邮 编: | 834000 | 邮 编: | 834000 |
| 联 系 人: | 李景新 | 联 系 人: | 刘洪英、曹静 |
| 电 话: | 0990-6663919 | 电 话: | 0990-6663919 |
| 传 真: | 0990-6223946 | 传 真: | 00000000 |
| 电子邮件: | 2069278332@qq.com | 电子邮件: | 50473274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