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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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标准规范。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和服务管理。负责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进平台和交易服务供给创新。
(三)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日常管理和规范化建设。
(四)负责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活动提供见证、场所设施、信息、档案专家和现场组织管理。
(五)负责查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和相关手续,对进场交易机构及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记录、制止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并实施评价。
(六)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进场项目的过程记录、档案收集整理、数据采集、汇聚和分析等。
(七)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履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职责。
(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